“14岁以下的孩子要有大人陪同燃放,但怎么落到实处?”“放鞭炮要限时间、限地点、限品种、限规格……”昨日下午,15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市民参加了《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立法听证会。10名代表支持由禁止改为限制的举措,5人反对。不过,大家最关心的是开禁以后的安全保障问题。
反对方:噪音大污染大还花钱
下午2时,在东方宾馆的2楼会议室里,听证会还没正式开始,代表们已经讨论开了。“鞭炮不仅影响身体健康,还污染环境。”来自金牛区互助路社区居委会的全祖骏是名退休教师,他的面前放着厚厚一摞关于鞭炮的各种资料。他说,得知要召开这个听证会,他主动报了名,还查阅资料写了一份2000多字的意见。他认为,鞭炮燃烧后会形成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,不仅对身体有伤害,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。“根据一份统计,成都一年燃放鞭炮至少要花400万~500万元,这是一种浪费!”
同样持反对声音的胡女士说,放鞭炮危险多噪音大,她不赞成在二环以内燃放鞭炮。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市民代表李晓莉说,在新的条例里,提到了开禁后会限制燃放的时间和范围,但她觉得这个能做到很难。“有的居民就在自己的楼上燃放,不好管理!”
来自四川省社科院的赖兴民说,他主要研究的就是社区建设,所以经常到不同的社区去走访,在他的调查中,城区的居民大多数不赞成在二环路内燃放鞭炮。
支持方:真的危险能流传至今?
“放鞭炮是庆祝节日的一个古老的传统,如果真的那么危险,为什么能流传至今?”持赞成意见的代表们也有着充分的理由。代表廖先生说,解除禁令已是大势所趋,目前全国的省会城市大多都由禁止改成了限制。他认为过去限制是因为当时的条件有限,而现在则提倡文明和理性燃放,不过他认为时间不应该太长,初一到初六就可以了。
来自西南交大的老师施富强从事的是爆炸物品研究,他说,放鞭炮是春节喜庆的一个传统,随着研究的进步,很多鞭炮的安全性都能得到很好控制,要限时间、限地点、限品种、限规格,比如分贝在85以下,对购买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引导。
胡先生是惟一一位来自外地的代表,来成都已多年的他很想在成都过年时放鞭炮,可对于没车的他来说,要到二环以外放鞭炮太麻烦,他最朴实的愿望就是能在离家不远的地方,可以一家老小骑车去放鞭炮。
另一名律师代表甚至认为,不仅是春节可以放鞭炮,甚至在重大节日或者庆典都能燃放鞭炮,只要不在建筑物内就行。
新闻背景
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在4月初公布的《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里提出,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。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时,应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。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、窗户、楼道、屋顶燃放烟花爆竹;不得向人群、车辆、航空器、建筑物、公共绿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;不得存放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。国家机关办公场所、车站、码头、重要军事设施、储存仓库、加油(气)站、医疗机构、中小学等附近为禁燃区。
代表建议
给烟花限高 给鞭炮降噪
“关键是开禁后怎样保证安全!”来自四川大学华西校区的杜先生认为政府应该通过社区、学校等对燃放进行安全教育,对鞭炮的生产企业和购销环节进行严格监控。
“禁止燃放并不代表是科学的,而限制燃放则更考验政府的执政水平!”他建议,在鞭炮的品种规格上作出明确的限制,比如高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,礼花等也不一定要追求高度和声音,而是从观赏性等方面着手,一样能够体验到放鞭炮的乐趣。
也有代表建议给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燃放增加保险责任,这样一来就降低了损失。
对于条例中提到的14岁以下的孩子要在大人的陪同下燃放,多数代表都很关心,认为应该再细化,毕竟家长不可能每时每刻跟着孩子,而燃放鞭炮出问题的多是孩子。至于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不能燃放,密集的具体程度是什么也需要界定。
市法制办
还将听取更多市民意见
市法制办法科一处的处长黄煜说,自从公布要召开听证会的消息后,不少市民报名要求参加,最终诞生的15名代表来自不同行业,有教师、企业管理者、政协委员,也有普通市民。
“这些代表的意见我们都如实反映!”黄煜说,所有代表的意见都由工作人员做了专门记录,市人大法工委、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也派代表旁听。而在最后决定前,立法部门还将再次听取更多不同层次的市民意见。对于大家关心的安全问题和规则的细化问题,将由相关部门和专家一起来论证。本报记者 袁丽雅